关于开展学校2024-2025年度教学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
各单位:
为鼓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教育教学改革与研究,总结并推广教育教学实践过程中的先进经验,发挥优秀教学成果的引领示范作用,推动加快高水平教育教学改革,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能力,并为申报四川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奖做好培育工作,根据国务院《教学成果奖励条例》《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教育教学类成果奖励办法(修订)》等文件精神,学校决定开展2024-2025年度校级教学成果奖的申报和评审工作,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。
一、参评对象
学校在岗教师、教学管理者。
二、评选范围
坚持正确政治方向,反映新时代教育教学规律,具有独创性、新颖性、实用性、可推广性,对提高教学质量,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改革与实践成果。具体包括:
(一)针对教育对象的特点和人才培养的要求,转变教育思想,优化培养方案,改革课程体系,更新教学内容,改进教学方法,运用现代教学手段,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成果;
(二)根据教育目的、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,在组织教学工作,推动教学改革,开展教学评估,加强专业(学科)、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,建立和完善实践教学体系,促进产教融合、科教融通,实现教学管理现代化等方面的成果;
(三)结合自身特点,推广、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,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,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显著效果的成果。
三、基本原则
(一)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,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,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。
(二)坚持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核心,强化教育教学改革,落实办学定位,突出实践性与创新性。
(三)坚持公平、公正、公开、回避,确保科学、客观、有效。
(四)坚持宁缺毋滥,保障成果质量。
四、基本条件
(一)成果需经过至少 2 年教育教学实践检验。实践检验的起始时间,应从正式实施(包括试行)教育教学方案的时间开始计算,不含研讨、论证及制定方案的时间。
(二)成果完成人爱岗敬业,为人师表,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,近三年无重大教学事故。
(三)成果完成人须直接参加成果方案设计、论证、研究和实施全过程,并做出主要贡献。原则上每项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不超过10人。在一届成果奖申报中,每位教师作为第一完成人限报1项,且作为主要完成人不得超过2项(含第一完成人申报),项目主要完成人的同一成果支撑材料不得重复使用。
(四)已获校级及以上教学成果奖的项目,不能再次申报。
五、评奖数量与标准
(一)评奖数量
校级教学成果奖设一等奖、 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级别。原则上获奖总数不超过参评总数的40%(不超过15项),其中一等奖、二等奖、三等奖获奖占比为2:3:5。遵循宁缺毋滥的原则,允许出现等级奖项空缺或数量减少。
(二)主要评分内容
1.材料质量与规范
2.成果内容(科学性、系统性、方向性、饱和度等)
3.阶段性成果(质量项目与教改立项,教材,论文获奖等)
4.创新性(理论创新、实践创新)
5.推广应用(范围、层次、效果)
六、申报及评审程序
(一)申报:教学成果第一完成人自愿向所在学院(部门)申请,填写《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》,撰写成果总结报告(不超过5000字),由所在学院(部门)审核并向学校推荐。
(二)初审:教学科研工作部根据通知精神对成果材料进行初审。
(三)评审:教学科研工作部组织专家评审。
(四)公示:评选结果在校内公示三个工作日。
(五)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校长办公会批准。通过后,由学校正式发文公布并给予表彰。
七、材料提交
(一)《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申报书》《成都银杏酒店管理学院教学成果奖推荐汇总表》见附件。
(二)反映该成果内涵的总结报告(不超过 5000 字)。
(三)佐证材料:包括成果形成过程中的原始资料、教学实践过程材料和效果证明材料。教材应提交已出版样书(1 本)。成果总结和佐证材料装订成1册。
各单位于2025年12月29日前将以上材料纸质版(一式一份)报教学科研工作部,电子版发送至邮箱:zhiwen.li@gingkoc.edu.cn,逾期不再受理。不接受个人报送。
联系人:李志文 联系电话:8169
教学科研工作部
2025年12月15日
招生咨询:028-87979220 87979300 87979000
学校网址:http://www.gingkoc.edu.cn/
学校邮箱:yxxy﹫gingkoc.edu.cn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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